★ 環境監理
環境監理是指環境監理機構受項目建設單位委托,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環境監理合同,對項目施工建設實行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核實建設項目設計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文件的相符性。
(二)調查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文件環境保護目標的相符性。
(三)全過程監理建設項目施工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設 施和措施的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全過程監理建設項目配套的生態環境保護設施、 措施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
環境監理的目的為:
1、提高環境影響評價的有效性,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環保目標;
2、落實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滿足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環境監理須在施工現場對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項環保措施落到實處。對未按有關環境保護要求施工的,應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改正,造成生態破壞的,應采取有效措施并恢復.
★ 環境檢測
環境檢測是指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利用儀器設備、環境設施等技術條件和專業技能,對某種環境中污染源或污染物的數量、性質、種類、濃度等進行檢測的過程。它是環保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對環境中的污染源或污染物進行檢測,可以全面了解環境中污染因素的種類、性質和濃度,以及其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情況,一般可分為水質檢測、土壤檢測、環境空氣和廢氣檢測、噪聲和振動檢測、固體廢物檢測、電磁輻射檢測等。
環境檢測有著十分嚴謹的工作流程。從接受檢測任務開始就進入了環境檢測的工作程序中,包括接受檢測任務、制定檢測方案、下達檢測計劃、現場樣品采集、樣品運輸保存、實驗樣品處理、實行技術檢測、數據收集處理、檢測報告制作等。